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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仲裁动态 通知公告
11月14日起,福州仲裁委员会恢复现场办理各项仲裁业务。请进入我会办理仲裁业务的当事人、代理人主动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,并配合做好“验码、测温、一米线、戴口罩”等防控措施。
特此通告
福州仲裁委员会
2022年11月14日